泸州市深入开展第33届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今年正式施行,为什么要垃圾分类?怎么分?分了有什么好处?不按要求分会不会面临处罚?”7月12日,在合江县尧坝镇“法治茶馆”内,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讲开讲。本次宣讲是泸州市第33届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系列宣传活动之一,主讲人尧坝司法所所长包国强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案例,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在7月10日至16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期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节能降碳 你我同行”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全覆盖地倡导节能风尚,普及降碳知识。同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风尚,构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节约用水……”7月12日一大早,在市委、市政府大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边向干部职工讲解节能小妙招,一边动员大家用实际行动为节能减排作贡献。7月12日中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反食品浪费督导员”准时上岗,提醒职工适量取菜、杜绝浪费。 为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打出“组合拳”,推动节能降碳落地落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工作人员张云告诉记者,在制度节能方面,通过制定节水、节电、节约能源资源等制度方案,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自觉节能降碳;在示范节能方面,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能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工作,以创建引领节能降碳;在技术节能方面,拟定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精准落实节能技术和节能措施,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能源监测等节能项目。 截至目前,市级部门(单位)100%、区县党政机关75%以上创成节约型机关,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逐步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下一步,泸州市还将推动节能管理与示范创建结合,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材料、新方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续开展节水型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节能基础设施建设,抓细能耗统计工作,充分利用数据查找问题、发挥潜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持续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意识、水平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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